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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职能提高服务意识
——浅析如何开展新农村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作者:兴国纪委 刘亮  点击: 时间:2007-9-20 15:26:55 新闻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兴国纪委、监察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主动趋前,连续三年开展新农村建设执法监察工作,三年来,为我县新农村建设节省资金近270多万元,查处违纪案件3件,立案处分2人,组织处理3人,确保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使我县连续两年评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综合第一名,新农村建设点成为全市、全省和全国学习、推广的基地。要进一步做好新农村建设执法监察工作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抓住一个关键,构建监督体系

 

新农村建设执法监察工作要想取得良好的成效,就必须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兴国县纪委、监察局围绕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变化,在开展执法监察过程中从“抓点干部、检查手段、监督重点”这三个环节入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形式,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依法有序开展这个关键,构建起新农村建设执法监察的监督体系。

 

一是抓干部作风,注重对人的管理。抓点干部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到抓点工作的成败,因此在2005年县纪委、监察局就下发了《关于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建房用地和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专门对示范点进度及驻村工作队员在岗情况、群众建房规划审批情况、群众满意度与积极性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示范点进展慢、群众满意度低、作风不踏实的部分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确保抓点干部,随时在岗在位,全身心地投入到新农村建设工作中。

 

二是抓检查手段,注重对物的管理。新农村建设中资金、物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等情况是群众十分关心、关注的问题,也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敏感点,为此,2006年县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知》,今年又在《关于对村级资金管理使用开展执法监察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政府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较大的村及3000人口以上的村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了新农村建设物资的采购公开、分配合理、使用恰当、群众满意。

 

三是抓监督协调,注重长效监督。搞好监督协调,确保各方监督力量到位,是实现长效监管的重要保证。为此,县纪委、监察局在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及示范点验收等方面做到主动介入、全程参与,实行“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对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县新村办、财政、交通、国土、减负办、审计等多个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配合解决。通过长期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初步构建起了覆盖全县、综合协调的联合执法监督体系,形成了相互联动、反应敏捷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科学、稳步、有序、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采取两种措施,实现有效管理

 

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促进新农村建设资金“阳光操作”,实现有效管理主要应采取以下两种监督措施:

 

一是部门联动,重拳出击

 

要使新农村建设执法监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就必须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依靠群众支持与监督,在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及监管程序、采购监管环节、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取得多个部门的支持,在工作中形成整体合力,特别要督促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示范点验收及复查等方面的部门把好监督关,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重拳打击违反新农村建设政策的人和事。2006年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处一乡镇违反新农村建设规划乱批地建房案中,联合县国土局、县新村办等部门迅速查处了在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外乱建房的恶性事件,处分乡长1人,村支部书记1人。在今年县委调整县直单位班子工作中,对单位新农村建设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作出免职的组织处理,并对全县新农村建设点全县排名后20名的抓点领导干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农工部、新村办等部门进行复查,对排名倒数的后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在全县形成了依法依纪推进新农村建的高压态势。

 

二是完善机制,构建网络

 

新农村建设点多面广,如果仅靠县纪委、监察局和职能部门去抓去管不远远不够,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点多数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出现了村、组干部管理上的空档,为此我县推广了龙口镇文院新农村建设点“一组两会三员”的监督模式,在新农村建设点建立党小组并对点内一切事务负总责,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点内日常事务开展和监督工作,同时在监事会下设资金(物资)监督员、工作效能监督员和农村事务监督员,分别负责点内具体事务的监督服务工作。这种网络模式的监督措施,使乡村组干部的监督和农民的自主监督落到了实处,使我们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水到渠成、相得益彰。

 

三、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检查力度

 

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个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很多,如果把全部环节都包罗到执法监察中去检查,不但分散力量而且抓点单位和抓点人员也应付不过来,因此对新农村建设的监督执法检查要突出好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资金监督这个重点,做到“四个定期”:执法监察工作中不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对资金的流向、调度、使用等方面,注重“把好关、守好袋、用好钱”,严格做到“四个定期”:即定期资金报告制度、定期资金跟踪检查制度、定期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定期资金调度会制度,使资金的监督与管理有一个相互协作、沟通的平台。

 

二是突出物资采购这个重点,做到“四个明确”: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水泥、改水设备、改厕设备等物资的采购,要求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统一纳入到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政府采购,对采购工作中的投标单位的资质、标书制作、招标过程、履标能力及结算方式等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物资供应质量、供应程序、供应设备类型、集中汇兑的要求。

 

三是突出验收结算这个重点,做到“四个统一”:在每个示范点完工成型后由验收组初验后,由监察局对验收组确定的示范点及相关数据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查审核,严格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验收方式,统一认定办法,统一验收标准,统一集中结算的方式。这样各示范点的工程建设量、补助标准、物资到位就摆在了同一个比较面上,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四、建立四项制度,确保监督到位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开展新农村建设执法监察专项检查只能取得局部的阶段性的成效,要真正取得全面的长期效果,还要靠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基层站所负责人监督制度。针对群众对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村基层站所负责人的问题反映较多,而目前又没有监督基层站所负责人的专门规定的现状,从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出发,制定出台了《兴国县加强基层站所负责人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从敏感的人、财、物及重大事项决策等问题强化监督,加强对基层站所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约束。

 

二是完善资金监督管理制度。为严格管理好新农村建设资金,更好发挥其使用效率,规定每月的新农村建设资金拨付必须由监察局审核后,再由新村办、财政局抄告县会计中心划拨到各新农村建设点,不定期的接受监察部门的跟踪检查或专项审计,此外,还形成了每季度、每年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新农村建设资金调度会,通报当季度、当年资金使用情况,在财务管理上形成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管理民主的资金管理新格局。

 

三是严格物资采购监管制度。对新农村建设中水泥、沼气设备、改厕材料等物资,统一纳入招投标中心进行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严格做到依法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严格监督各个环节,全年为新农村建设节省资金近100万元,节省率达到11.4%,严格做到“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要求,不断延伸执法监察监督机制。

 

四是规范小额工程竞标监督管理。对新农村建设中修路、建桥等5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建设存在操作不规范、竞标不透明等问题,制定了《兴国县小额工程竞标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了对新农村建设中总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道路、水利、建桥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了一些大项目“化整为零”违规操作问题。

 

五、做到五个结合,注重宣传教育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不仅注意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物资等硬件的监管,也注重通过党风廉政建设丰富大宣教的软件建设,提升执法监察的社会影响力。

 

一是结合红色资源教育活动。三年来,利用我县具有丰富的红色文化底蕴的优势,注意引导新农村建设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廉政勤政意识,永葆公仆本色。我们组织了1500多名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参观烈士陵园,将军馆和苏区干部好作风陈列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重温苏区革命精神,增强抓点干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是结合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按照部门齐抓共管,依靠群众参与的原则,扎实推动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把新农村工作队员培养成廉政文化义务宣传员,通过他们组织村组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了廉政文艺进村入户活动,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300多场次,县电影队入村放映100多场次,县文化局还组织《木乡长》及兴国山歌剧在圩镇村巡回演出25次,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了为群众服务的态度,改善了干群关系,丰富了执法监察工作的大宣教内容。

 

三是结合“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活动。通过开展“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创建群众满意机关”活动,努力解决干部作风和机关工作作风的突出问题,在此次活动中对全县39个重点单位,60多个重点科室进行了作风整顿,共解决存在的问题近80多个,多次号召全县机关干部捐款捐物达24万多元,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教育他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

 

四是结合纪检监察干部下访活动。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这个平台,结合执法监察工作,深入到农村的田间地头,深入到农民群众当中,开展明查暗访、随机调查等工作,使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2007年上半年我县纪检监察干部下访活动共实地解决实际问题31件,解决率达97.7%,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下访活动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五是结合畅通信访举报和群众利益诉求“绿色通道”工作。为更好地解决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矛盾与纠纷,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从200751日起,县纪委、监察局开通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具体是在全县范围内寄往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经济110”投诉中心的举报、投诉信件,只要在信封上注明“举报”或“投诉”字样即可免费投寄,通过信访举报免费措施,进一步增强执法监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针对性,使群众的呼声能够得到及时快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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