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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把好“五关”规范村务公开
——当前农村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徐志明  点击: 时间:2007-3-21 11:24:30 新闻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本网321 日悉   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指出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等监督。村务公开实施已多年,各地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我们在办案和工作调研中也发现我县部分乡镇的村务公开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㈠公开不规范。村务公开目前在各村得到普遍推行,但同公开的目标要求仍存在不够完备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时间不及时,对一些需要公开的事项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公开,有的只在上级来检查时才公开,平时无人问津;二是公开地点。在多数村务公开栏设在村址处,不便于群众浏览,不能适应居住较为分散群众的要求;三是公开的内容不完整。财务收支项目笼统,有的只公布数额较小的费用,不公布大额开支。个别村只公开不痛不痒的内容,而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四是公开的程序不严谨,公开的有关事项主要由村干部“唱独角戏”,未按程序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审查。

 

㈡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一些村级党组织,未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未充分发挥作用,甚至形同虚设。同时村务公开没有必要制度保证,存在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该建立的没有建立,该落实的没有落实,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㈢效果不明显。绝大多数的村只重视公开的内容,而轻视公开后的群众反馈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和处理。有公开无落实,认为公开了就万事大吉了。对群众提出的意见不能正确对待,该正面解释的不正确解释,该及时解决的不及时解决,导政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规范村务公开应借鉴兄弟县市的良好做法,结合实际,严格把好以下五个关:

 

一是严把程序规范关。县乡村三级要结合实际,完善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层层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建立村务公开群众监督网,部门各司其责,相互协作,形成“主要部门重点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上下一齐抓”的工作格局,对村务公开工作从组织、制度上予以规范。在程序上,应明确各村拟定经常性公开的内容后,必须由乡镇主管部门审核把关,确定后才能公示出去。各村应相应成立监督小组,负责收集公开后群众的反馈意见、核实情况、整改措施,及时上报县乡相关主管部门。

 

二是严把公布内容审核关。为了保证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部门或组织应要求村级组织把村务全部予以公开,并把好内容审核关。针对村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或村民容易产生怀疑的事,要项项公开,事事明白,如土管收费、粮食直补、民政优抚、计生工作、退耕还林等。对于公布内容不完整的,应及时督促其予以完善。

 

三是严把形式规范关。为了保证公开的质量,应采取统一地点集中公开与分散公开相结合,上栏公开与其他形式公开相结合的办法。村委会应在人流量较大、村民习惯聚集的地方设立永久的统一公开栏,以便于村民观看和监督。对于人员分散的山区村,应采取分组公布的方式。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公开的内容、时限和村民的要求,采取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村民“点题公开”。

 

四是严把时限界定关。为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应采取区别不同的内容,提出明确的公开时限。应对岗位职责、办事程序、依据等长期公开;对年度工作计划、项目安排等年度公开,要求每年的一季度公开;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及办事结果,要求于每月上旬或每季度头月份15日前公开,公开的期限为13个月。特殊的、临时的的业务结果可于办结次日公开,公开的期限为1个月。

 

五是严把监督关。为确保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乡镇一年至少要搞两次检查,对长期落后的村实行“笼子”管理,派专人进行指导,及时解决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层层签定责任状,年终层层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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