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夹 |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用户名:  密码:
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
 
作者:  点击: 时间:2007-4-26 8:30:34 新闻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记者邱红杰、孙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4日开始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共10章82条,与1998年开始实施的现行动物防疫法相比,增加了3章24条。这个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在就这一草案进行说明时说,修订草案重点对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做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增加了疫情预警、疫情认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据孙政才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肉、蛋、奶等动物产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在畜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动物疫病防控难度也不断加大。从世界疫情状况以及我国畜牧业发展水平来看,动物防疫形势非常严峻,现行法律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防控动物疫病的需要。

 

修订草案体现了对疫情预防工作的重视,尤其是强调建立疫情预警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省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根据预测及时发出动物疫情预警,接到预警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草案还吸收其他国家区域化管理的成功经验,规定在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的动物疫病,并经国家评估合格的特定区域,逐步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要按照规定经检疫合格。

 

为了及时做出对疫情的应急反应,草案进一步严格了报告制度,明确了疫情认定程序,规定了疫情通报制度,规范了疫情公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我国缔结的条约、协定,及时向有关国际组织或者贸易方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富翁举报贪官公开领奖希望激励更
·15%的低收入群体感觉近半年生活
·福建:兼职警察进医院是“以闹制
·村官巨贪背后的司法缺失
·广西修改规定建议不鼓励未成年人

·河北电子政务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将
·北京干部培训“网络课堂”即将迎
·李学举:婚姻登记将联网遏制重婚殡
·四川省油气田两大机关 实现无纸化
·公安部:我国建成世界最大的人口

·原河南省油脂公司总经理李振彬贪
·江苏省工行法律处长“巧取”房产
·四川长宁一副镇长挪用公款潜逃海
·一套房套住一贪官临安政协原主席
·赣吉安政法委原副书记二审以贪污

·《铲除市场毒瘤——中国治理商业贿赂行动》电教片即将发行
·郑重声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中央纪委 监察部 中国方正出版社电子传媒中心
Email: chinalz@lianzheng.com.cn  Tel: 010-82356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