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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十条禁令”划定治警“高压线”
 
作者:  点击: 时间:2008-6-3 9:05:43 新闻来源:山西日报

 

 

520日,太原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从严治警“十条禁令”,并开通24小时受理的局长热线(03514612110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这一举措,首次将全市近万名公安民警置于省城340万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热线开通30小时,已受理各类电话58起,其中,近1/3是反映民警违法违纪问题。522日,太原警方再次表示,诚邀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这十条禁令内容包括:违反公安部有关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工作时间饮酒、参与赌博活动等“五条禁令”的行为;接待群众时不热情、“冷硬横推”,接受当事人或利益关系人馈赠钱物的,甚至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的;不履行法定义务,发现群众遇有危难时,不主动救助或拒绝救助的;执行警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程序,不按规定出示《人民警察证》和有关法律手续,协勤人员单独执法的,甚至不作为、乱作为;插手经济纠纷,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鸣警报、闯红灯、乱停乱放,晚10点至早6点警车鸣放警报的;非警务活动开警车、着警服出入公共娱乐场所,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或穿警服饮酒;参与打架斗殴或唆使他人打人的;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参与经营活动,特别是参与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泄露警务机密,甚至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和为违法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的。以及其他违反法规警纪的。

 

以上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待岗培训或禁闭;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辞退或开除;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责任。对违纪违法民警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或免职、撤职。

 

太原警方还表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落实查证后,将定期向媒体公布。(记者左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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